查理蒙格 :與其追求如何成功,不如先研究「如何保證自己過上悲慘痛苦的生活」並極力避開。Charlie Munger: Rather than chasing how to succeed, first study “how to guarantee yourself a life of misery” — and avoid it at all costs.
← 返回失敗案例 美妝保養【美妝保養】影片被拿去投廣告,網紅要求追加授權費
預算 NT$ 25 萬|5 位中型網紅
情境說明,部分細節經過改編;內容為一般性提醒,不構成法律意見
二次使用爭議
追加授權費
合約未寫明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
一個美妝品牌看到網紅的影片表現很好,把內容剪成廣告素材,在多個平台投放,成效比預期更好。
一個月後,網紅發現影片被品牌拿去投放廣告,表示原合作只包含自己發佈,要求追加授權費。
品牌認為合作費用已包含使用權,雙方在訊息裡找不到明確寫出二次使用的內容。
最後品牌補了一筆費用才解決。之後他們在合約中逐項列明授權範圍、期限與平台,二次使用另行報價。
失敗原因
合約沒有區分「網紅自己發佈」與「品牌二次使用」的授權範圍,也沒有明訂授權期限與可使用平台。
怎麼避免
合約逐項列明授權範圍、期限與平台,二次使用另行報價;溝通與確認紀錄統一留存,需要時可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