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理蒙格 :與其追求如何成功,不如先研究「如何保證自己過上悲慘痛苦的生活」並極力避開。Charlie Munger: Rather than chasing how to succeed, first study “how to guarantee yourself a life of misery” — and avoid it at all costs.
← 返回失敗案例 旅遊住宿【旅遊住宿】排他範圍沒寫清楚,網紅同時推競品
預算 NT$ 26 萬|4 位中型網紅
情境說明,部分細節經過改編;內容為一般性提醒,不構成法律意見
排他定義不清
同期推廣競品
雙方爭議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
一間旅宿與四位網紅簽約,合約寫著合作期間不得與競品合作。
其中一位網紅在同一個月幫同地區的另一間旅宿宣傳。
旅宿認為違反排他條款,網紅認為不同價位不算競品,合約也沒有寫明。
之後旅宿在合約中明確定義競品範圍、排他期間與地區,並留存確認紀錄。
失敗原因
合約只寫「合作期間不得與競品合作」,沒有定義競品、期間與範圍。
怎麼避免
合約明確定義競品的範圍、排他期間與地區;所有往來留存紀錄,有爭議時可核對原始約定。